“我為祖國寫首詩”詩歌征文大賽
作者:大賽組委會 2018年01月17日 11:25 中國詩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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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來了!
這一年,不忘初心,
我們循著十九大指引的航向,
奏響新時代偉大復興的壯麗樂章;
這一年,開路架橋,
我們迎來改革開放40周年的重大節點,
為實現偉大復興的共同夢想砥礪前行!
濤頭弄潮不甘人后,為新時代奮力。
攬山水日月于胸懷,為新時代喝彩。
這是對我們的召喚,這也是我們的使命。
詩言志文載道,這是我們的傳統。
身處新時代,肩負新使命,
能投身鑄造中國夢的偉業,
是我輩之大幸。
這樣的盛世氣象,這樣的泱泱華夏,
我們豈可辜負,豈能不頌?
2018年,
新華網、中國詩歌網
聯合策劃推出“我為祖國寫首詩”活動
并有豐厚獎品等您拿!
我們,在此期待:
你繡口一吐,山河巍巍。
你揮毫潑墨,盡領風騷。
一、作品主題及形式:
作品內容應以歌頌新時代中國和表達愛國主義情懷為主題,體裁應以現代詩為主,舊體詩亦可,每人限投一首,總行數不超過100行。
二、參與時間及投稿:
1、時間安排:
活動分為征集階段與評審階段。專家評委會由組委會組織相關專家組成。
征集時間:1月10日-3月12日
評審時間:3月13日-3月下旬
獲獎名單將于2018年4月公布。
2、投稿方式:
1)網絡投稿:登錄中國詩歌網(http://www.mytobling.com/),注冊會員,發布作品時勾選“我為祖國寫首詩”詩歌征文大賽,即可投稿。投稿前需要完善真實姓名、地址、郵編、手機號碼、郵箱等各項內容。
2)關注【中國詩歌網】微信,通過對話頁底部的【我為祖國寫首詩】欄目提交留言參與投稿。
3)關注【中國詩歌網】微博,在置頂微博底下留言參與投稿。
三、作品說明:
1、由中國詩歌網網站、微信、微博征集到的所有作品將被納入新華網征稿評獎系統,由組委會統一安排評審。
2、請作品提交人確保作品是作者本人獨立完成創作,嚴禁提交虛假作品或任何形式的他人參與創作作品。一旦專家評委會發現并認定提交作品為抄襲,或非本人獨立完成,或有任何版權侵權行為,立即取消其獲獎資格。
3、新華網保留對作品的增刪權。
4、投稿人保證向我方所投作品,尚未在任何媒體上發表或展播。我們對有一稿多投(同時向第三方投送)、剽竊或抄襲行為者,將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經濟責任的權利。
5、所有提交作品要求內容健康,不得與國家法律相抵觸。對征集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參賽者活動組委會將追究其依法責任。
四、獎勵措施:
1、所有作品入選者將獲得組委會為其頒發的入選證書;
2、特別優秀的作品,除獲10000元大獎外,還有讓人驚喜的禮品;
3、所有入選獎和學生獎獲獎者,還有機會參與線下頒獎互動活動及新華網詩歌采風系列活動。
4、所有作品的競評分數由專家評委會打分和網友支持率綜合所得,3月下旬主辦方將推出所有入選作品的投票評選頁面。
五、說明:
1、活動主辦方為新華網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29號新華網全球報道中心
郵編:100031
官方網址:
http://www.xinhuanet.com/
2、“作者”是指按照組委會要求提交作品的參賽者。作者在征集頁面投稿、郵箱投稿及官方微博微信私信溝通時應當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雖然組委會對用戶身份的真實性不作實質性審查,但是個人資料失實或失效的用戶將失去作品被推薦到專家評委會參與評選的機會。
3、“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組委會規定形式創作的在評選范圍內作品,不論是否獲獎,作者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
4、“發表”是指組委會在規定范圍中將作品公之于眾。如無特別情形,作品一經發表,不能撤銷或刪除。
5、組委會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傳播或者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作品:
a、反對法律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b、煽動民族仇恨、民族 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c、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d、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6、為尊重作品版權、更好地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作者在征集頁面投稿、郵箱投稿同時必須同意以下聲明:我謹聲明,我是此參賽作品的著作權人。此作品由我本人創作完成,因文字、形象、故事等版權問題所引起的糾紛由本人負責。我同意組委會依據征集活動宣傳推廣需要,將作品在相關媒體進行播出、放映、展覽、出版等,無需另付稿酬。我已如實填寫參賽報名表內容,并對所填寫內容負責。
7、關于剽竊、抄襲
a、剽竊、抄襲是指未經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動或改頭換面之后據為已有的行為。
b、組委會對剽竊、抄襲行為的發生不具備充分的監控能力。但是一經發現,有權取消剽竊、抄襲作品參加評比。組委會對此類侵權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侵權的法律責任概由剽竊、抄襲者本人承擔。
c、組委會在司法部門或著作權人要求其提供侵權人背景資料的情況下,負有提供該侵權人背景資料的協助義務。
d、向組委會投稿的作者視為同意組委會就前款情況采取的相應措施。組委會在滿足前款條件下采取取消參賽資格等相應措施后,不為此向投稿者承擔違約責任或其他法律責任,包括不承擔因侵權指控不成立而給作者帶來損害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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